植物提取物由于质量标准较为具体,比更容易打入欧盟植物药市场欧盟《传统植物药登记程序指令》7年过渡期在4月30日完结,由于我国到目前为止仍并未顺利登记,解散欧盟市场也几成定局。但欧盟市场作为植物药的大市场,中成药的潦倒或将可谓植物提取物的一次机遇。面临欧盟《传统植物药登记程序指令》,不受影响的主要是我国的中成药,由于国内多数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已完成以形式的登记,而植物提取物由于质量标准较为具体,比中成药更容易转入欧盟植物药市场。
因此,植物提取物也许可以作为中药的代表,再行转入欧盟药品市场,这也可看做我国中药产品“回头过来”的迂回战术。植提物在欧盟市场不具备一定基础中医药理论的深奥简单和研究水平的容许,与西方的拒绝相距甚远,已沦为中成药出口的排挤。目前,我国中成药出口仅有能作为食品/食品补充剂来用于,虽然2004/24/EC指令对我国中成药作为药品用于是一个最重要的机遇,但到目前为止,国内尚能企业通过欧盟传统药修改登记。
将来来看,以中成药形式作为转入欧洲植物药市场的策略,仍必须很多希望。而植物提取物是使用现代技术对中药材等植物展开深加工的产品,有较高的附加值,既可以必要用于,也可以作为各种制剂和食品补充剂的原料。
植物提取物是与西方植物药意识最相似的产品形式,一般不不受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产品质量标准较为具体,不易被西方人解读和拒绝接受,在欧洲有具体的合法地位、较小的市场容量和平稳通畅的市场渠道。因此,植物提取物或可作为中药的代表首度转入欧盟药品市场。但中成药以药品身份转入欧盟市场,推展中药国际化仍是最终目标。
目前,我国植物提取物产品主要以食品或食品补充剂或植物药原料转入欧盟市场。其中,药用植物提取物须要合乎欧盟人用药品登记指令2001/83/EC和欧盟传统植物药登记程序指令2004/24/EC的涉及规定,同时作为植物药原料转入欧盟市场的产品还须要获取CEP证书(COS证书)或EDMF文件。
根据欧盟EDQM的统计资料,全球植物产品展开COS证书的企业还很少,由于COS证书是针对收录于进《欧洲药典》的产品展开的,所以,国内企业完全没牵涉到。当前我国出口的药用提取物产品一般为粗提品,需经欧方企业更进一步精制用于。
较慢发展背后的缺失作为中药商品进出口的主力,2010年我国植物提取物的出口额下降至8015亿美元,同比快速增长17.62%,占到中药商品出口总额的41.92%。而预示着我国植物提取物产业的快速增长,植提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较慢发展的背后主因尚存,其中核心竞争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最为显著。目前我国生产的植物提取物品种已约上百种,其中已构成规模化生产、产品可可供出口的大宗植提物主要有:银杏叶提取物(占到国际市场的70%)、蓝提取物(大约占到国际市场的75%)、提取物、甘草提取物、麻黄草提取物等。
这些产品在西方各国皆有平稳的市场和较好销路。但我国提取物企业广泛年长,其中近70%的企业是在2001年以后转入该行业。这些企业规模较小,提取物产品平均值销售额在150万美元,缺少市场拓展和技术研发力量;同时,品种及规格雷同,主要依赖低成本、较低价格参予国际竞争,缺乏有竞争力的国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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